0871-65101202
锅炉的培训和考核由市监局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。当地市监局负责检查组织司炉培训考试单位的条件;市监局负责组织对教学大纲和考试题库的统一审定工作。
锅炉,特种设备的一种,是指利用各种燃料、电或者其他能源,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,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,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,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.1MPa(表压)的承压蒸汽锅炉;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.1MPa(表压),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.1MW的承压热水锅炉;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.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。
报考锅炉工需要的资料:
1、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表(2份,单位盖章,报名后考试系统里打印)
2、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(1份)
3、2寸白底电子照片(1张)(长5cm , 宽3.5cm,照相馆正规照的)
4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(1份)
5、3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特种作业体检表原件(1份)
注意事项:
1. 所有资料必须清晰,申请表填写不得有涂改。
2. 照片必须清晰 (近期2寸、正面、免冠、白底彩色照片)
3. 咨询电话:0871-65101202
锅炉证报名条件
1、年龄18周岁以上;
2、身体健康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;
3、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;
4、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,
5、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;
6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